3月27日晚,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名誉院长、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首席顾问胡祖平主任应邀为浙杭所全体律师作“鉴定意见质证方法与技巧”的专题讲座。
讲座期间,胡祖平主任首先强调了司法鉴定及鉴定意见的质证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其指出,在诉讼过程中,鉴定意见往往作为案件的关键证据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关系着案件的公正审判。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胡主任接着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当前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质证的现状做了简要的概述。然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指出鉴定意见质证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和降低鉴定意见采信度。胡主任从鉴定意见庭审质证的角度,重点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系统、深入的讲解了鉴定意见的质证方法和技巧,如从鉴定的主体、客体、程序、适用标准、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等方面进行质证,以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透明性,从而推动诉讼活动的公平进行。
讲座在热烈、轻松的气氛中进行。胡主任的讲解幽默、风趣,理论联系实际,并与听课律师积极互动,大家就鉴定意见质证的一系列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与探讨。本次讲座的专业性和实用性,必将进一步提升我所律师在诉讼中的专业技能。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以来,我所形成了定期邀请不同专业领域的法律专家来所为全体律师授课的业务培训制度,旨在通过专家和律师的交流与互动,共同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业务水平及实战能力。